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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房屋沉降检测与监测

文章出处:网络    作者:酋顺房屋鉴定所    时间:2020-09-24 19:34:12    点击:38

房屋定居检测是指房屋定居时的状态,直接反映房屋定居的程度和严重性。

房屋沉降监测是对房屋沉降趋势的长期观察。它通常适用于新建房屋。在房屋结算稳定之前进行定期的结算观察,以帮助确定房屋是否超过结算标准确定的最大值。

 

以下是房屋定居的相关知识,阅读后,您将对房屋定居有更直观的了解:

沉降观测属于建筑物变形测量的类别。实际运行主要依据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 JGJ / TB-97和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工程勘察规范》 GB20026-93。在此基础上,主要根据技术法规,运行要求和施工特点制定明确的法规。

 

但是,负责建筑施工沉降观测的主体,参与方在沉降观测中的各自职责,必须观察哪种建筑物进行沉降,如何确定建筑沉降是否合格,观测数据异常后的处理程序不清楚。现在让我们分析沉降观测中的上述问题及其处理意见。

 

1负责沉降观测的对象

 

当前施工中沉降观测的主要问题如下:

 

1)测量单位未制定统一的规定。部分地区由施工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负责费用;在某些地区,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计量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也可以在建设合同明文中单独承担。

 

2)项目建设者对沉降观测的了解不足。可以认为,施工单位只需要按照设计,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即可满足安全,功能和质量要求。结算的金额与其本身无关。

 

3)沉降观测记录是主观捏造和伪造的,不能真实反映房屋的沉降和变形。为了确保项目完成后项目的顺利交付,施工单位会提供统一的结算数据。即使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导致某些组件出现裂缝,数据也会被阻塞;否则,施工单位可能会由于自身原因而导致部件破裂和质量不合格。制作了不均匀沉降数据,质量问题归因于基础沉降不均匀。

 

4)在沉降观测中员工素质参差不齐;测量仪器和设备的精度不同,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观察点的参考点设置不符合要求;观测时间,周期和内部计算调整不符合要求。

 

5)房屋建成投入使用后,未按要求进行连续监控,连续性不足。

 

6)监控工作有所不同。在建工程监理的项目竣工前比较完备,竣工后缺少;对于没有监督的项目,甚至缺乏监督机制。

 

调查上述原因,主要原因是责任方不明确。

 

作者认为,从科学,公平和规范的角度出发,在项目开始之前,施工单位应承担沉降观测的主要责任。

 

与以施工单位为主体的责任主体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①较强的敬业精神,可靠的技术,能够为施工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

 

②独立性强,与施工方无隶属关系,真实可靠的数据,持续不断。

 

③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熟悉操作程序和测量理论,可以根据不同的项目特点和具体条件进行试验。

 

④测量仪器设备工具经技术监督部门定期检查确认,其精度符合要求。

 

⑤有利于监控,测试单位负责其测试数据报告。

 

2参与方在和解观察中的责任

 

沉降观测记录是房屋建筑工程数据中必不可少的技术保证数据,可以准确反映建筑物从开始到使用阶段的沉降和变形。

 

它在早期可以指导建筑物的发展,而在后期则是判断建筑物是否变形,合格,安全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高层建筑,连续生产设施基础,电力设备基础,水坝建设和大型土方工程越来越多。沉降观测的应用和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因此,有必要规范施工各方的行为,明确他们在沉降观测中的责任。

 

设计部门职责

 

设计部门应根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设计文件上明确标明沉降观测点的位置,观测时间,观测方法,允许沉降,沉降差,倾斜度,局部倾斜度,允许沉降率等。事情要解释。

 

施工单位的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始前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测量单位,并签订观测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负责协调检查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或委托有关部门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存档。对于异常沉降检测并需要处理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施工单位职责

 

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设置沉降观测点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保护。协助测试机构执行测试。定期收集,分类和分类沉降观测数据。及时归档并将其纳入建筑工程技术数据中。

 

沉降观测单位的职责

 

编制沉降观测计划,并提交施工单位参考。根据检查合同的约定,建立控制网络,设置观察点和参考点。

 

及时进行每日沉降观测。在观测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变化(如局部负荷突然增加或减少,地基附近积水,长期持续降雨等)及时调整观测计划。

 

根据施工进度(程度)或参与方的要求提供分阶段的数据。沉降观测数据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存档,并将报告报建设,监理,设计,勘察部门参考。沉降观测用的测量仪器设备工具,应当报有关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测量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建设项目的沉降已进入稳定阶段,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观测结果及时提交施工单位,并出具了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监督机构职责

 

根据委托的监理合同,检验合同,设计图纸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主要检查是检查观察单位的资质是否合法,有效。

 

审查测试人员的资格,是否持有在职操作证书,观察方法是否可行和可操作以及相关测试设备是否已由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测量单位进行了测试。

 

观察点和控制点的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检查合同的要求,以及日常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日常观察时要做好检查,协调观察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监控观测数据和报告,并及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设计,勘测和质量监督,以了解沉降,沉降差异和异常沉降速度。

 

审查沉降观测单元发布的报告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记录是否完整以及签名和盖章程序是否完整。

 

项目完成后,检查沉降观测数据是否包括在完成数据中。为了对保修阶段的实施进行监督,在施工完成后要做好对沉降观测的监测。

 

如果不进行保修阶段的监督,则应在施工完成后说明有关材料和要求,并移交给业主。

 

3必须注意哪些类型的建筑物才能解决

 

在我们的日常建设中,监理单位对什么样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沉降观测,什么样的建设项目不应该进行沉降观测没有明确的概念。主要不解释构造和质量检验与验收规范。

 

这在GB50007-2002“建筑物基础设计规范”的10.2.9条中有明确定义。下列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变形观察:基础设计等级为A的建筑物;弱地基上设计等级为B的复合地基或建筑物;增加楼层以扩展建筑物;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或环境因素(例如现场的地下水)变化影响的建筑物;有建筑经验或设计分析需要的工程。

 

一些地方标准加强了这一点。

例如,湖北省《建筑基础技术规范》 DB42 / 242-2003 No. 14.2.7规定:设计和使用时必须进行设计等级为A和B的建筑物以及设计等级为C的需要沉降检查的建筑物。对于沉降观测,必要时应进行水平变形观测。

 

对于增加或扩建的建筑物,还应进行受邻近建筑物或环境因素(例如现场地下水)变化影响的建筑物,以及需要建筑物经验或进行设计和分析,沉降或水平变形观测的建筑物。

 

GB50007-2002对C级设计的建筑物进行了以下规定,需要进行沉降检查计算:基础承载力小于130kpa且特征尺寸复杂的建筑物;在地基及其附近,存在地基桩荷载或相邻地基荷载之间的差异较大,可能会导致基础过度沉降。当弱基础上的建筑物出现偏心载荷时;当相邻建筑物太近时,它可能会倾斜;当其自身的重量固结不完整时,地基中会有较厚或不均匀的填充物。

 

除上述规定外,笔者认为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是否进行沉降观测,设计人员在提交设计方案时应向业主,监理和施工人员进行详细说明。 。此外,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小于130kpa。对于C级设计的建筑物,无论其大小如何都应进行沉降观测。

 

4如何确定房屋建筑沉降合格

 

一般设计文件应注明建筑物的允许沉降,沉降差异,局部倾斜,整体倾斜和其他相关指标。在设计文件中没有说明的情况下,作者认为应将以下三个指标用作房屋建筑沉降资格的依据:

 

稳定性指标

 

《建筑物变形测量规程》第5.1.5条第4款规定: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根据沉降量与时间的关系来判断。对于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项目,如果最近三个观测周期的每个周期的沉降量不大于测量误差的2√2倍,则可以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在一般的观测项目中,如果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 / d,则可以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值应根据各地区基础土壤的可压缩性确定。

 

地基变形容许值指数

 

《建筑基础和基础设计规范》第5.3.4条针对不同结构类型和基础土壤类型,将倾斜度,局部倾斜度,差异沉降和整体倾斜度作为建筑物基础允许值的控制指标。形变。

 

例如,砌体承重结构使用局部倾斜作为控制指标:沿砌体承重结构的纵向方向,在6-10m范围内地基两点之间的沉降差与距离,介质的比值低压缩土±≤0.002,高压缩土±≤0.003柱距;简单的高层建筑使用平均沉降作为控制指标:地基的平均沉降小于或等于200mm。

 

结算率指数

 

根据上部结构对地基变形的适应性,区域地基土的具体使用要求和抗压性能,结合变形稳定标准的综合分析,沉降计算结果,地基的发展趋势设计和监督沉降率,时间,负荷等,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勘察和联合研究。

 

当沉降均匀时,沉降率会下降,并且以后的沉降量预计不会影响使用功能,请确定控制指标。

 

5异常沉降观测数据的处理程序

 

01当沉降观测数据异常且超过标准规格和有关文件时,观测单位应首先通知监理和建设单位,并将情况报告给区域质量监督部门。

 

02监理单位要求业主(施工单位)要求外观设计,勘测单位进行审查。在施工过程中,当建筑结构影响建筑结构的性能,安全和功能时,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暂停相关部分的施工。

 

03调查设计部门确认无误后,由设计,调查,施工,监督,检验,质量监督,施工等部门共同研究分析原因。必要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论证和鉴定,确定责任单位和处理方案。并将结论意见提交地区质量监督部门。

 

04根据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或责任单位决定是否加强监测,继续施工或减轻负荷和楼层,加强和加强,拆除和改建。

 

六,结论

 

建筑物沉降观测对于建筑物沉降是否异常具有良好的可预测性。但是,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的沉降要求不是很明确。在建筑工地的一些沉降观测中仍然存在许多误解。

 

因此,有关质量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的监测措施,加强对沉降观测值的管理,使沉降观测值能够发挥真正的预测作用,更好地为工程服务。